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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設計,如何實現市場與藝術的和諧

廣告設計包括VI設計、包裝設計、平面設計等,其實我認為這個叫法並不準確,這只是從傳播的角度去考慮,反映的是外在表現形式,我覺得更準確更全面的叫法應該叫行銷設計或者行銷設計,這更符合廣告設計的本質和內涵。
        廣告設計的目的就是行銷,如果不能把握這一點,那麼設計就會脫離實際,變為藝術品,設計就失去了生命力。現在很多的廣告設計作品和設計師就始終在市場和藝術之間沒有找到平衡點,而現在很多所謂的廣告設計大賽也助長了刻意注重藝術化的趨勢,基本上都是專家評委看得懂的作品,而消費者一點都看不懂,實在可悲。

        無可否認,設計是藝術,但首先我們要明白的是廣告設計的藝術跟專業術語上的藝術並不一樣,廣告設計的藝術是一種準確實現並契合廣告溝通的表現方法,而不是藝術作品的藝術,作為設計師,必須要把握這一點。

        但現在很多設計師就陷於了這樣一個誤區,設計的作品美侖美奐,但就是打動不了消費者。


       那麼廣告設計如何實現市場與藝術的和諧呢?筆者認為,必須把握三點:

       一、設計師首先必須從行銷的角度出發構思立意;

       二、站在消費者角度思考並尋找創意的元素;

三、先求表現的形象,再求藝術的抽象,實現高度的融合。

      說的直白和通俗一點,筆者認為,廣告設計必須做到:看得懂、打得動、行得通、收得攏、記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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