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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構圖的基本要領

攝影者確定了要表現的主題後,擺在面前的首先是如何安排和處理攝影畫面的構圖問題。所謂攝影構圖,就是把要表現的客觀對象有機地安排在一幅攝影畫面中,使其產生一定的藝術形式,通過它把攝影者的意圖和觀念表達出來。這裏包括:被攝主體在畫幅中所處的位置,照片畫幅的長寬比例、透視與空間深度的處理、影像清晰與模糊程度的控制、色彩的配置、影調與線條的應用、氣氛的渲染……總之,就是處理構成攝影畫面總印象的一切造型因素。攝影的這種構圖過程,並非在產生作品的最後階段才完成的,而是從考慮畫面時就開始了。

    研究攝影構圖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表達照片的主題內容,使作品更有藝術感染力,更能給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增強照片的效果。它的基本要求是鮮明、易懂、有表現力。這意味著在考慮攝影畫面的構成時,要盡可能注意簡化。簡化決不是簡單化,而是精化,即對各種事物進行最準確、最迅速的分析、判斷和取捨,把畫幅中不需要的那些因素排除在構圖之外;儘量使被攝主體從周圍環境中突出出來;被攝體相互之間的關係要協調、統一,不可互相爭奪視線;被攝體的形狀要處理好……總之,儘量使你所塑造的藝術形象鮮明突出,能深深地感染觀眾。

    攝影畫面的構圖有一些為大多數人公認的一般性的法則,但這些法則有時又不是絕對的,不可以生搬硬套。大家所能接受的一些構圖法則,也常常會有例外,而且也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改變——新生的將最終取代陳腐的。由此可見,藝術創作在表現方法上是極其靈活的,它沒有既定的公式,也不應有僵死的、一成不變的教條,要依靠攝影者根據被攝現場的具體情況,根據創作主題的要求和攝影者自己的意圖進行靈活處理。攝影者在現場有充分的選擇和決斷的自由。這樣說,並不意味著攝影畫面的構圖就可以隨心所欲,草率從事。相反,構圖的好壞,常會影響到一幅攝影作品的主題是否表達得鮮明,它的藝術形式是否有感染力。

    一幅優秀的攝影藝術作品,總是作者按照自己的創作意圖對生活素材進行選擇和佈局,以使畫面完整、嚴謹,具有一定的章法。正如一篇好文章,必須主題明確,語言清晰,段落分明,有一定的章法一樣。被攝影者框到畫面上來的圖象,已不再是生活中各自獨立的存在,而是賦予它們在畫面上各自不同的地位,相互之間產生了一種新的關係,為表達一定思想內容起著不同的作用。仔細分析一些優秀攝影作品之後,便會發現這樣的規律:被攝影者組織到畫面上來的對象,有的是用來表達內容和結構畫面的主要對象,是攝影者最感興趣的,吸引他舉起相機拍攝的對象,我們稱它為主體;有的對象是與畫面上的主體構成情節,來說明主體內涵的,我們稱它為陪體;有的對象是作為環境的組成部分用以陪襯、烘托主體的,我們將它分為前景和背景;另外,除了這些實體對象外,還有空白部分,它是聯繫畫面上各個對象之間關係的紐帶;還有把各個部分有機組織起來時應注意的法則如均衡、多樣統一等。以上這些就是畫面結構的基本章法。下麵我們具體談談它們在畫面上的地位和作用:

    一、主體提綱挈領

    主體是畫面上用以表達內容的主要對象,是畫面內容和結構的中心。結構畫面,首先要立主體。主體可以是一個對象,也可以是一組對象。主體既是表達內容的中心,也是結構中心,畫面上其他景物的配置都以主體為轉移。

    一般來說,主體作為內容中心和結構中心在畫面上是統一在一起的。但是,在一些表現環境氣氛為主的畫面中,主體作為結構中心的任務更為突出,如盛大的群眾場面,景物層次眾多的風光畫面等,它們以氣勢和氣氛為主,內容上難以分清明顯的主次,但要使這樣的畫面結構不鬆散,有章法,也要選擇一個對象作為結構上的支點,用以呼應全局,提綱挈領,把畫面上的景物結成一個整體。我們常常看到,有的風光照片以某一小橋、亭臺為結構中心,有的以船帆或挺拔的樹木為結構中心來裁割畫面,使它們對前後景物起聯繫和照應作用。這樣的畫面,主體在內容上倒不一定比其他景物更為重要,而在結構中心的作用卻是非常明顯的。

    如何安排主體在畫面上的位置,一些外國攝影書刊介紹說,如果把畫面分成九宮格的樣式,那麼中間的四個交叉點上,是安排主體最好的位置;有的說畫面對角線的交點到各個角的二分之一處是處理主體最好的位置;有的說線條會聚點上是處理主體最好的位置……等等,這些說法從形式和視覺習慣上總結了一些規律,有一定道理。比如九宮格的各交點上安排主體,有倚角之勢,易於對畫面的各部分進行顧盼和照應。而且各交點的位置接近於畫幅邊緣的黃金分割點,容易獲得較好的視覺效果。很少有人將主體安排在正中,因為人是用兩眼來觀看對象的,正中的位置反而是視覺上最薄弱的地區,而且主體在正中,對全局的呼應容易顧此失彼。所以不是特殊要求,一般應避開正中的位置。但是上述的一些說法只是從形式出發,而不是考慮具體內容的要求,是離內容來談形式。事實上,主體的位置並沒有什麼死板的公式,而是以事物本身的特點及作者的創作意圖為轉移的。

    總之,一幅有內容的畫面,不能沒有主體,畫面失去了主體也就失去了內容,主體表現不明確,內容也會含混。

    二、陪體構成情節

    陪體是指畫面上與主體構成一定的情節,幫助表達主體的特徵和內涵的對象。組織到畫面上來的對象有的是處於陪體地位,它們與主體組成情節,對深化主體內涵,幫助說明主體的特徵起著重要作用。畫面上由於有陪體,視覺語言會準確生動得多。

    一般在有動作情節的畫面上常常是有陪體的。它能使觀眾更好地理解人物的神情動作,不致於產生歧意。

    畫面處理好陪體,實質上就是要處理好情節。陪體的選擇要能用來刻畫人物的性格,說明事件的特徵,也就是要有典型性。

    畫面陪體的安排必須以不削弱主體為原則,不能喧賓奪主。陪體在畫面所占面積的多少,色調的安排、線條的走向、人物的神情動作,都要與主體配合緊密,息息相關,不能游離於主體之外。由於畫面經營有輕重主次之分,所以陪體在畫面上常常是不完整的,只需留下能夠說明問題的那一部分就夠了。陪體過全,主體就會削弱。拍攝作機器的工人一般只需留下機器的主要部位即可,機器全了人物在畫面上的面積必然縮小,影響對人物的表現。陪體留舍的這種分寸感,對攝影者的結構能力是一個檢驗。應做到“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恰到好處。

    陪體的處理也有直接處理和間接處理之分,陪體不論多或少,全或不全,它是出現在畫面上的。另外,還有陪體不直接見諸於畫面的情況。雖說陪體是與主體構成情節的對象,但有一些畫面與主體構成情節的對象不在畫面之中,而是在畫面之外。畫面上主體的動作神情是與畫面以外的某一對象有聯繫,這一對象雖然沒有出現在畫面之上,卻一定會出現在觀眾的想像之中。這種情況我們就叫陪體的間接表現。民俗攝影在選取素材,經營畫面時,要考慮觀眾越來越追求抒情性、哲理性及含蓄的審美要求,適當地利用間接表現陪體的手法,會加強攝影畫面的表現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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